的确。

谢朝安、父皇,乃至京城上下,人人都厌恶我。

谢朝安厌我生得貌美。

一回来便「抢」了她表哥裴铮的注意。

父皇厌我,因为我是他在齐国为质时的孩子。

十七年前,先皇重病。

为了夺嫡,父皇抛下我和母亲逃回大元。

即便没两年他便登基为帝,也没想过接回我和母亲。

毕竟一见到我们,他便会想起那段为质时的屈辱日子。

只有阿晴。

在父亲逃离、母亲自戕后来到质宫,不离不弃陪我十余年。

我仍记得初见她时,我五岁,她十一。

那日,她穿着灰扑扑的褂子。

但扑闪的眼睛很亮很亮。

笑容也如她的眸子,很亮,很暖。

她总夸我,也很会夸我。

总说:「殿下,你笑起来真好看。」

「殿下您衣服上的补丁是自己缝的吗?哇,好厉害!」

「殿下您受那么重的伤,竟然一点没哭,我还从未见过像殿下这样勇敢的人……」

她也很胆小。

明明很怕黑,怕到每每走夜路都要瞪大眼睛,将灯笼的烛芯剪了又剪。

却还是每夜都固执地守在我的寝殿外间。

安慰我:「殿下不怕,不怕,我守在这儿就没人敢进来。」

「天会亮的,等您回大元,日子就好了……」

但她错了。

回大元后,我的日子并没有好。

谢朝安也错了。

没了阿晴,这世上便再没有我在乎的东西。

「敢不敢?你大可以试试。」

死死盯着谢朝安。

没有丝毫犹豫,我提剑朝她刺去。

直到那名叫锦萍的侍女挡在她身前,利剑入肉,侍女当场没了呼吸。

谢朝安才瞪大眼睛,一脸不敢置信。

「疯了!谢朝盈你疯了!」

疯了?

我没疯。

因为……

「这才是真正的我啊。」